今天在逛奇摩新聞時,看到一篇關於圖片重置的消息,轉貼上來給大家參考

原文請點 --> 

複製他人DM觸犯著作權 老闆員工遭判刑
<--  有興趣的看倌們請自行詳閱看詳細內容

 

其重點部份如下:

譚姓員工因為將另一間便當店的DM重製,然後再將DM發送給路人,宣傳張老闆的燒臘便當

最後盜印照片的行為被發現後,老闆跟員工都被控涉嫌違反著作權法

台北地院審理時,老闆跟員工都坦承犯罪

法院發現,包括「招牌飯、三寶飯」等照片,都是兩人在未經授權與同意的情形下

即重製DM,已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罪,兩人被視為共犯。

審酌兩人不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結晶,隨意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

至今又不願跟被害人達成和解,所以老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月、如易科罰金九萬 

 

我們藍色設計自我本身也非常的著重智慧財產權的部份,所以我們對我們自已的要求是

使用合法以及合理來源的圖片,這點我們在設計注意事項中皆有詳細說明

就是為了保障客戶在使用上不會有任何問題

若是由客戶交給我們的圖片,要求我們置放的話,我們也會聲明圖片必需是合法來源

這點也在設計注意事項中有詳細說明,這樣才能保障雙方權益 

 

我們不會鼓勵客戶使用別人的圖片,這是不道德的

可以自行拍照,或是酌付少許費用,讓我們替您拍照,至少,都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

下方是我們之前一位客戶,剛好也是便當店的宣傳DM,而我們客戶也非常的Nice

他自已用Canon的5D2拍攝,然後我們這邊進行修整及編排

設計+印刷的專案價為1688~2980元不等

可是若是使用別人的照片,貪小便宜,換來的是九萬的罰款,得不償失.... 

 

(轉載至Yahoo Logo)

客戶拍給我們的排骨飯及雞腿飯

經由我們設計的宣傳D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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