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逛奇摩新聞時,看到一篇關於圖片重置的消息,轉貼上來給大家參考
原文請點 -->
複製他人DM觸犯著作權 老闆員工遭判刑 <-- 有興趣的看倌們請自行詳閱看詳細內容
其重點部份如下:
譚姓員工因為將另一間便當店的DM重製,然後再將DM發送給路人,宣傳張老闆的燒臘便當
最後盜印照片的行為被發現後,老闆跟員工都被控涉嫌違反著作權法。
台北地院審理時,老闆跟員工都坦承犯罪
法院發現,包括「招牌飯、三寶飯」等照片,都是兩人在未經授權與同意的情形下
即重製DM,已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罪,兩人被視為共犯。
審酌兩人不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結晶,隨意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
至今又不願跟被害人達成和解,所以老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月、如易科罰金九萬
我們藍色設計自我本身也非常的著重智慧財產權的部份,所以我們對我們自已的要求是
使用合法以及合理來源的圖片,這點我們在設計注意事項中皆有詳細說明
就是為了保障客戶在使用上不會有任何問題
若是由客戶交給我們的圖片,要求我們置放的話,我們也會聲明圖片必需是合法來源
這點也在設計注意事項中有詳細說明,這樣才能保障雙方權益
我們不會鼓勵客戶使用別人的圖片,這是不道德的
可以自行拍照,或是酌付少許費用,讓我們替您拍照,至少,都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
下方是我們之前一位客戶,剛好也是便當店的宣傳DM,而我們客戶也非常的Nice
他自已用Canon的5D2拍攝,然後我們這邊進行修整及編排
設計+印刷的專案價為1688~2980元不等
可是若是使用別人的照片,貪小便宜,換來的是九萬的罰款,得不償失....
(轉載至Yahoo Logo)
客戶拍給我們的排骨飯及雞腿飯
經由我們設計的宣傳D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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